居住地址变更后,需要到派出所变更居住地址信息,换领新的居住证。居住证变更需要带上旧的居住证以及其他所需材料,大家办理的时候不要忘记了。
1.流动人口在县(市、区)内变更居住地址的;
注:地址变更的应在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向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变更登记
2.居住证记载的信息错误的。
注:居住证信息包括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公民身份号码、户籍地址和照片。
1.申请居住登记主项、非主项信息变更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1)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(明);
(2)有效的《居住证》。
2.申请居住地址变更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1)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(明);
(2)现居住地址证明;
(3)有效的《居住证》。
步骤一:流动人口在县(市、区)内变更居住地址的,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。
步骤二: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居所证明。
步骤三: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。
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以内。
办理费用:不收费。
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。